2015年抚州市关于招募“三支一扶”人员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5年7月6日 浏览:1170 次 |
各位考生: 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《关于做好2015年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的通知》(赣人社发[2015]19号)文件的要求,现按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,按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,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资格审查。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件:笔试准考证、毕业证原件(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,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)、就业报到证、身份证、支教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。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,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。 为保证招募工作能按时完成,请各位入闱考生先行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(http://www.fzrs.gov.cn/)下载填写《2015年江西省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登记表》(一式四份),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, 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就业处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的公章,体检合格后及时交市“三支一扶”办。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,后果自负。 资格审查时间:2015年7月8 —9日,上午8:30至12:00;下午3:00至5:30 资格审查地点: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)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。 联系电话:0794-8222293 附件: 2015年抚州市招募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抚州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 更多招考公考尽在尚品公考,关注尚品公考官网_江西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pgwy.com),及时获取更多更详细的公考信息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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